国度医保局、财政部、国度卫生安康委、国度疾控局2023-01-08 收回《关于施行 “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沾染患者医治费用医疗保证相干政策的通知 》。《通知》请求,新型冠状病毒沾染患者在一切收治医疗机构产生的,相符卫生安康部门制订的新型冠状病毒沾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后期费用保证政策,由根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则领取后,集体负担部份由财政给予津贴,所需资金由处所财政后行领取,中央财政按实际产生费用的 六0%予以津贴。该政策以患者出院时间计算,后行执行至二0二三年三月三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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